close

航空禁止收寄物品(包括"全程經陸路運輸的國內件禁止收寄物品"的所有內容)

  1.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,是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主要有以下幾類:

  a)爆炸品:如煙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;管制刀械/武器(模擬刀械)、模擬武器(模擬玩具槍等)玩具水槍、彈藥、

  b)氣體:如壓縮氣體、乾冰、滅火器、蓄氣筒(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)、救生器(可自動膨脹的)等;

  c)易燃液體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類、機油、樟腦油、發動機啟動液、松節油、天拿水、膠水、香水、電子煙油

  e)毒性和傳染性物品:如農藥、催淚彈等;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:高錳酸鉀;

  f)寵物食品(無論包裝)、電子煙(與香煙相關等物品)酒類

  g)活體動植物及標本、原木、天然砂石、植物種子、泥土、魚苗、菌種、生鮮食品(蔬果、鮮乳、生蛋等)、肉製品(無論包裝)、臘肉、農產品(香菇等)

  h)腐蝕品:如蓄電池、鹼性的電池液;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、磁鋼等含強磁的製品。

  i)任何藥品(注意與保健品的區別,固體狀保健品可適量收寄)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台灣集運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京淘急便-聰聰 的頭像
    京淘急便-聰聰

    c786836332的部落格

    京淘急便-聰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